警車裡,同事李研將平板裡的資料遞給我看。
「我們追查到陳伯彥劫獄後曾在這個地點使用了公共電話。」
我低頭,盯着平板裡的照片。
「對,就是你們曾同居的地方。」
確定了戀愛關系後,我確實和陳伯彥在這個地方同居了不短時間。
走進門內,入眼的情侶拖鞋,也好像昭示著一切都沒變一樣。
衹是茶幾正中間煙灰缸中的煙灰,明顯是新鮮的。
「煙嘴的檢測報告已經出來了,確實是陳伯彥的,」和李研走進臥室內,隨後他嗤笑了一聲。
「膽子還真大,逃獄後的幾個小時內就躲進這裏,玩逆曏思維是吧。」
屋子裡有不少警員在拍照取証,我的思緒卻有些恍惚。
這是我和陳伯彥同居的第一個屋子,他也是我身爲臥底接觸的第一個毒老大。
書友評價